2026年6月8日 点击人次: 296
进入职场,
签订劳动合同
是每位求职者必经的环节
@即将步入职场的小伙伴
下面四种常见的劳动合同套路
一定要看哦~
套路一
劳动合同仅需要写清关键事项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了以上必备条款
在劳动合同中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
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
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套路二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未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因此,无论用人单位
是否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均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套路三
只有用人单位需要保留劳动合同
套路四
工作地点变更了,
但劳动合同不用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