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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阿坝马尔康市考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26人公告

信息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发布时间:2024-11-19      点击人次:2805

  马尔康市2024年公开考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马尔康市委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省公开考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

  按照顺向流动、工作需要两类情况设置考调名额和岗位:顺向流动2名,工作需要24名。

  具体职位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马尔康市2024年公开考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

  顺向流动:在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壤塘县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公开考调:四川省内工作的符合公开考调条件的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需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具体见职位表);

  5.符合职位要求的年龄(具体见职位表);

  6.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相关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的计算截止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4年11月19日),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时间的计算均截止报名开始的当月(2024年11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考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考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8:00至11月30日17: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公开考调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马尔康市2024年公开考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了解考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在认真阅读公告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因报名表所填电话错误、关机、停机、换号、邮箱错误等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马尔康市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17:00前。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要求有效报考人数与该职位考调名额之比不低于3: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进行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考调录用计划,职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马尔康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告。

  4.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在2024年12月2日至6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由马尔康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时间暂定为12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在马尔康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告。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马尔康市委组织部按考调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有违纪、缺考者不进行排名且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考调计划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及县(市)委组织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年度考核等次相关依据、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任职文件、资格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马尔康市委组织部501室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马尔康市委组织部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凡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任何环节均可取消考调资格。

  (五)面试

  面试由马尔康市委组织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因面试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在马尔康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告。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马尔康市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确定考察对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考调计划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

  考察工作由马尔康市委组织部负责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考调机关。考察中要严格检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认真审核个人档案,明确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结果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等额择优确定体检对象。

  (七)体检

  由马尔康市委组织部组织体检,在公务员体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同时,需参照《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察(核)内容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8〕29号)进行尿液毒品检测。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考调)和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马尔康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八)顶岗试用

  顶岗试用于体检和考察结束后的1个月内启动,试用期1个月,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讨论决定

  顶岗试用期满后,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

  (十)公示

  拟任职人员,在马尔康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名制向市纪委监委(电话:0837-2827444)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对有反映问题且问题属实、影响考调的,取消考调资格。

  (十一)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转任问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马尔康市委组织部办理转任手续;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转任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调纪律的考调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37-2822418。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除体检费用自理外,其余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次考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中共马尔康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37-2822372。